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4月23日我局拟对“沈家寨学校改扩建配套锅炉房建设项目”、“西门体育场锅炉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1-8254110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城南新区庄和路5号区政府大楼10楼
西宁市城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3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家寨学校改扩建配套锅炉房建设项目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48号 |
西宁市城中区教育局 |
青海拓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48号。供暖锅炉房设在沈家寨学校改扩建项目已建行政楼西侧地下1层内,占地面积面积311.4㎡,设置2台WNS2.1-1.0/95/70-YQ(3t/h)燃气承压热水锅炉,配套安装2台LOAN-QEF-3.3-LN低氮燃烧机,2台节能器,并配套锅炉软水制备、循环泵、补水泵、板式换热器等配套设施、设备。总供热面积136991.66㎡,总的耗气量为81.0万m³/a,由天然气公司提供。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2.22%。 |
施工期:1、本项目在已建行政楼西侧地下室1层内建设,故无需主体施工,仅在地下室内设置隔间、安装锅炉设备、换热器、供暖管道、循环泵、软水制备设备、配电柜等设施,施工工序较简单。项目施工期工程量主要是装修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工程等施工,施工扬尘对室内和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2、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场地机械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利用已建行政楼厕所及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3、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装载机、吊车、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95dB(A)。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4、建筑垃圾全部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1、生活污水、锅炉房软化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后,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2、项目废气来源主要为锅炉烟气,其主要成分为颗粒物、H2S、NOx。锅炉废气要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要求”以及氮氧化物排放执行<30mg/m³要求排放。3、项目锅炉房厂界及小区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固废,由专业锅炉维护公司定期清运并处置,不在项目区内暂存。 |
2 |
西门体育场锅炉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
青海省西宁市西门活动体育中心(新青巷东) |
西宁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 |
青海泽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宁市城中区新青年巷2号,对原有老旧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将原有天然气锅炉(装机容量为8MW,2台7MW+2台1MW,各一备一用)拆除,更换为2台7MW超低氮卧式燃气承压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为西门体育活动中心冬季供暖。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30㎡。改造后降低锅炉能耗,总的耗气量为48万m³/a,由天然气公司提供。项目总投资2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51%。 |
施工期:1、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依托厂区原有公辅设施不外排。3、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车辆、机械噪声等,声级为70-90dB(A)。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4、施工期主要的固体废物有建筑废渣、废包装等,通过加强对固体废物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填埋场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1、生活污水、锅炉房软化水、清洗废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后,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2、项目废气来源主要为锅炉烟气,其主要成分为颗粒物、H2S、NOx。锅炉废气要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排放标准要求,以及氮氧化物排放执行<30mg/m³要求排放。3、项目锅炉房厂界及小区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固废,由专业锅炉维护公司定期清运并处置,不在项目区内暂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