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4月8日我局拟对“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工银研修中心锅炉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1-8214765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城南新区庄和路5号区政府大楼10楼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城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8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工银研修中心锅炉房改造项目 |
西宁市城中区新城大道160号 |
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 |
青海聚黔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宁市城中区新城大道160号,将两台0.7MW 燃气热水锅炉更换为两台0.7MW承压燃气热水锅炉(低氮),并重新调整水循环系统设备。天然气的耗气量为10万Nm³/a,由天然气公司提供。项目总投资为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4.58%。 |
施工期:1、废气主要来自施工管道开挖、回填和土石方、物料临时堆放及运输等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通过采取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西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方案》中“十个100%”的要求。2、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中国工商银研修中心生活污水设施设备进行收集处理。3、噪声主要为设备拆除过程及安装改建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建议施工单位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4、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锅炉、废设备,拆除的废锅炉、废设备由施工厂家回收妥善处置。运营期:1、废水主要为水处理装置产生的软化处理废水和锅炉排污水。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2、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更换低氮燃烧锅炉后,锅炉废气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限值及氮氧化物30mg/m3的要求。3、噪声主要为来自锅炉运行中的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噪声,声级为70-90dB(A),经基础减振、墙体隔音的基础上,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沉淀污泥、废包装物和废离子交换树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