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西宁市春晖小学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接报后,西宁市城中区城乡建设局按照规定在24小时内将该起事故在“生产安全直报系统”中上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成员由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牵头,城中区公安分局、城中区城乡建设局、城中区应急管理局、南川西路办事处、城中区司法局、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中区总工会参加,并邀请城中区纪委监委参与,全面负责该事故的调查工作。
经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法定程序,调查组调查认定,中国建筑第四工程有限公司“4·07”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意外事故,非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西宁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工作制度》(宁安办〔2019〕74号)之规定,经严格审核,不予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西宁市城中区城乡建设局
受理电话:0971-8269003
西宁市城中区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