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9月22日我局拟对“大糖汤泉配套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1-8214765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城南新区庄和路5号区政府大楼10楼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城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2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糖汤泉配套锅炉项目 |
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小区 |
西宁市城中区大糖汤泉洗浴中心 |
青海卓高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小区,项目在大糖汤泉洗浴中心一楼空房间内,安装二台0.85t/h和一台0.5t/h超低氮燃气锅炉及配套建设循环泵、管道及附属设施,仅作为现有大糖汤泉洗浴中心提供洗浴用水热源使用,天然气的耗气量为60万m³/a,由天然气公司提供。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2025年4月15日西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行政处罚(宁生罚〔2025〕1-8号)。项目总投资为11.9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74%。 |
施工期:1、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基本工程及设施建设,只有在地下二层对锅炉设备进行安装,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1、废水主要为锅炉房废水。锅炉排水和软化水制备废水通过香格里拉小区现有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2、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燃气锅炉通过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烟气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的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应满足《西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宁政〔2024〕63号)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噪声主要为来自锅炉设备和配套设施/水泵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声级为70-80dB(A),经基础减振、墙体隔音的基础上,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4、固体废物为锅炉房软化水系统定期更换的离子交换树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