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委员会:
我区在航拍问题整改销号及“建卫”复审巡查过程中发现,南川西路、总寨镇辖区内均存在属南管委管辖但未进行开发建设的地块,乱倒垃圾现象十分突出。具体如下:
南川西路点位:32、37、38、39、40、41、42、70、71、72、73、76、77、78、79、83、84、85、100、105、106、116、117。
注:西塔高速沈家寨南北辅路不在航拍图斑内无人管理,属南管委。
总寨镇点位:5、6、7、8、9、10、11、12、41、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
注:温泉项目用地、尖扎路沿线空地、东方丽都小区东侧空地长期闲置无人管理,属南管委。
现要求你单位接此督办通知后,认真落实整改上述问题,并将整改情况于8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区政府办。
附件:存在问题照片











1.<![endif]>红星河道渔业监测站大楼南侧

2.<![endif]>沈家寨桥桥头

3.乡砖厂(南管委)

4.团校以南建筑工地(南管委)

5.沈家寨拆迁工地(南管委)

6.沈家寨拆迁工地(南管委)

7.河道广宇公司南侧(南管委、街道)

8.沈家寨桥对面、沈家寨拆迁工地(南管委)

9.沈家寨拆迁工地靠近围墙处(南管委)

10.虫草酒业东侧(南管委)

11.虫草酒业东侧(南管委)

12.沈家寨拆迁工地(南管委)

13.海山桥以北靠近河道(南管委、街道)

14.海山桥以北(南管委、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