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乡规划局:
贵局《关于对“居民朱华冬在陆家寨加油站东侧”违法建设查出的函》(宁规函[2015]188号)文件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查,当事人朱华冬在未经相关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建设一层钢结构厂房,面积200㎡,我区工作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3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6月23日,我局工作人员再次赶到现场时,当事人已自行拆除违法建设,拆除面积200㎡。
附件:拆除后照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