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乡规划局:
贵局《关于对 “水磨村南川河东侧”违法建设查处的函》(宁规函[2015]125号)文件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查,该违法建设户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在水磨村南川河东侧建设二层彩钢结构房屋,我区对其进行了查处,并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三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然当事人拒不执行,故对其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55平方米,同时对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劝导其自行拆除。当事人承诺将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现已拆除完毕。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附件:现场照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