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处宁气治办督〔2015〕17号文件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海山片区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二、三标段已在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理渣土外运手续,并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备案。由于该工地施工条件有限,土方量较小,已责令其设置简易冲洗设备,以避免进出场车辆带泥上路,对周边道路造成污染。
同时,我区对该工地安装了监控设施并派专员值守,便于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避免再次污染道路。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