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济和商务局、科技文体旅游局、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局、工商分局、农林牧水局、城管执法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民宗局,总寨镇、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工作督查制度和区政府工作牵头单位、协办单位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们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中区2010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及有关要求的通知》(城中政办〔2010〕2号)要求,认真自查梳理,并将完成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务必于6月11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区政府办公室(邮箱:zhzhfb@163.com)。区政府办公室形成督查报告呈报领导阅批,根据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实地督查。各单位加强与招商部门的协调衔接,数据要准确、翔实,上报的项目、数据要由招商部门认定。
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