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财监字〔2023〕306号)、西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市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财监字〔2023〕319号)的工作安排,城中区财政局组成检查组于2022年6月-9月开展了城中区2023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检查情况
根据检查通知结合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特点,检查组重点检查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财务收支核算、账表核准、会计规范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及国有企业执行国家财税法规、规范会计核算等情况,分别对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宁市城中区教育局、西宁市城中区城乡建设局、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西宁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西宁市城中区应急管理局、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人民政府、西宁市城中区司法局、西宁市城中区委政法委员会、西宁市城中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城中区财政局、西宁市城中区卫生健康局、西宁市城中区民政局、西宁市城中区投融资开发总公司进行了会计评估监督检查。
二、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情况
(一)存在问题。存在财务监督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完整、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等问题。
(二)处理处罚情况。针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依据有关规章制度规定,下达了财政检查结论,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财务监督不到位问题,严格履行会计稽核职责,确保原始单据、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会计核算不完整问题,准确运用会计科目,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对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问题,及时上缴本级财政;针对内控制度不完善问题,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工作标准、工作流程、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内部管理体系。
城中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