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说明:区委统战部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1、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因统战部使用车辆在2012年以前属于区政府资产,2013年初才将车辆资产转支区委统战部,所以在2013年预算中增加了此项费用预算4万元。 2、公务接待费:此项费用主要用于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企业界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开展各类活动,并进行接待。2013年统战部各类工作对象都有所增加,为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将2013年预算数与2012年决算数保持一致,在具体开支时,将会严格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