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利益导向新政策的通知》(青人口发[2012] 11号)和《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资金拨付方式》(青卫家庭[2015] 18号)精神,现拨付城中区2018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补助68.4万元,专项用于对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死亡父母、长期未育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及农牧区双女户父母的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城中区财政局加强资金管理,及时落实配套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城中区财政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