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拨付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实行15年免费教育的实施意见》(青政[2016]22号),保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正常运转,经研究,现拨付城中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101.2万元。
城中区财政局将加强对中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
城中区财政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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