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拨付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实行15年免费教育的实施意见》(青政[2016]27号),保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正常运转,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16]320号)精神,经研究,拨付城中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1353.8万元。
城中区财政局将做好专项资金的支付管理工作,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严禁滞留、缓拨资金。
城中区财政局
2017年4月18日
上一条:城中区关于2017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第一批)的拨付情况 下一条:城中区关于2017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一批)拨付情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