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各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政策开展,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农[2015]172号)、《财政部关于预拨2016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农[2016]2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财政支农和扶贫专项资金盘子整合安排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28号)精神,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并参考各县农村人口、村庄数量及美丽乡村建设个数等因素,现拨付城中区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40万元,主要用于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桥涵、村内环卫设施、村容美化亮化、村内公共活动场所等公益事业及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城中区财政局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城中区财政局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