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关于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的拨付情况
为做好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09]63号)和《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1]49号)及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新型农村牧区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4]15号)精神,拨付城中区2015年1-3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财政补助资金1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5元/人.月)59万元,省级财政补助(55元/人.月)59万元,享受待遇人数3580人,专项用于年满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的发放。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财政实行“当年先行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差额多退少补”的补助方式,请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包厢基金财政专户,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的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
西宁市城中区财政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