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财政局关于退耕还林生活补助差额资金拨付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退耕还林生活补助差额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14]763号),拨付城中区退耕还林生活补助差额资金156万元。
城中区将严格按照《青海省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管理实施细则》、《青海省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办法》规定,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监管,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落实到退耕农户,不得截留、克扣、挪用。
城中区财政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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