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关于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拨付情况
为支持我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通知》(财预[2014]9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盘子整合安排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4]32号)精神,综合201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绩效考评结果,经研究,对考评结果优秀的5个县,每县奖励220万元;考评结果良好的14个县,每县奖励11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桥涵、村内环卫设施、村容美化亮化、村内公共活动场所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现拨付城中区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40万元。
请综改办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相关政策规定,在充分尊重农牧民意见的基础上,立足实际,紧密结合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统筹安排资金,研究确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经市综合办审核批复、省综改办备案,项目实施村公示无意义后,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建设项目在年内全面完成。一要加强项目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政策是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我区要高度重视,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治理监控,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城中区财政局要加强对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监督管理,严防资金截留、挪用,城中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支农、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办法》实施报账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办理清算,确保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三要做好绩效考评工作。项目完成后,区级综合办要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仪财政奖补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及时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于2015年1月15日前报省财政厅农牧处。
城中区财政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