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关于2014年1—3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
资金的拨付情况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09]63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1]49号)精神,省财政厅拨付城中区2014年1—3月城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98万元,市财政局拨付城中区2.88万元,用于年满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的发放。
城中区财政局将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配套补助资金的安排落实工作,并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
西宁市城中区财政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