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促进城中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西宁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宁政办〔2021〕93号)具体要求,围绕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等19个方面起草了《关于城中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第17次政府常务会讨论,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主要任务
《关于城中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突出重点,全面监管。通过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登记备案监管、从业人员监管、涉及资金监管、运营秩序监管、服务收费监管、突发事件应对、服务退出监管八个方面,加大对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综合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对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
第二部分:夯实责任,形成合力。通过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四方面,建立责任体系,压实监管责任,促进行业、综合管理协同协作,加大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优化养老服务投诉举报受理流程。
第三部分:创新方式,提升效能。通过标准引领、信息共享、信用监管、协同配合等措施,细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方式,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效能。
第四部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执法能力、加强宣传引导等,统筹抓好工作落实,全力引领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相关保障
从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执法能力、加大督查考核、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对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并对各单位职责进行详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