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3月23日印发了《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城中政办〔2021〕10号),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作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以市场主体感受为导向,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目标,全面做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结合中区实际,制定本分工方案。
二、政策创新及依据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0〕86号)和西宁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任务分工方案》(宁政办〔2021〕9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更大激发市场活力。
三、制作过程
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于2月底着手起草《分工方案》,初稿形成后,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全区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共征求到5家单位的6条意见。根据修改意见,对《分工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分工方案》共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重点任务分工。包括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提升规范便捷的政务服务水平、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6项21条重点任务。
第二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联动、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宣传引导四个方面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