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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8090700010  发文字号:  城中备案〔2018〕20号
 发布机构:  城中区政府办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18-09-07
关于《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改革、绿色发展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党组、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及时、准确、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及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进展情况,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动中区改革、绿色发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就加强改革、绿色发展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信息报送内容

各单位、各部门应密切关注改革、绿色发展工作重点、热点、亮点等内容,及时报送以下信息:

国家及省、市、区有关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重要改革、重大绿色发展项目、重点工程进展情况;体制机制创新的做法、经验及成效;绿色发展六大任务推进情况;推进改革、绿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改革、绿色发展的意见建议等。

二、信息报送具体要求

1.突出重点,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改革、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尤其是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绿色发展部署;

2.突出特色,注重反映本单位、本部门在全面深化改革、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中的亮点、特点及创新之处;

3.注重质量,做到标题简明、主题鲜明、突出新意、文字精炼、内容真实客观;

4.注重时效,围绕最新改革、绿色发展动态,及时撰稿,及时传递,及时上报。

三、拓宽信息收集渠道

各改革、绿色发展相关单位、部门要围绕本单位、本部门重点改革、重点绿色发展项目的进展以及在重要工作制度、办法中挖掘和提炼信息;要注重从各类文件、参考资料、调研报告中发现和收集信息。每月改革、绿色发展报送信息原则上不少于1—2条(不含紧急信息),信息要注重质量,力求简练,反映真实情况,避免空话、套话。重大紧急信息随时报送。区委改革办、绿发办根据省市委、区委领导各阶段信息需求重点和全区重点工作,定期和不定期进行信息约稿,增强信息收集编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健全信息考评制度

实行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区委改革办、绿发办每季度通报一次各改革、绿色发展相关单位、部门信息报送、采用、迟漏报和得分情况,年终汇总考核,排定名次;不定期将信息报送情况向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通报。对信息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年终考核中提出加分建议(区级采用普刊1篇加5分,动态加2分;市级采用一篇加10分;省级采用一篇加15分);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和约稿信息未按要求时限上报的,根据《城中区党委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予以通报,并按规定扣分(漏报一篇扣10分;约稿信息未按要求上报,一次扣10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区委启动问责程序。

五、加强信息工作领导

各改革、绿色发展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切实把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更好的开展信息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信息工作,配备专(兼)职人员从事信息工作,要安排信息人员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参与各类调研活动,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准确地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六、畅通信息报送网络

区委改革办、绿发办建立信息报送专用邮箱czqwggb@163.com),作为信息报送的唯一渠道,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信息指定报送邮箱,便于统计通报。从9月份起,改革、绿色发展所有信息一律从指定邮箱传输,信息报送格式为:(改革)+信息标题或(绿发)+信息标题,约稿信息在信息右上方加注“约稿”字样,通报中的信息报送数量严格按照专用邮箱中接收的信息为准,其他方式报送的信息不予登记采用。

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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