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和限制
凡在青海省境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自主或合伙办经营实体。
1. 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 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3. 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签字样本
4、公司章程原件
5、股东会决议
6、所抵押的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7、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8、房主填写授权书
9、职工花名册、相对应的劳务合同、缴纳社保凭证
10、提供贷款用途所需合同或凭证
注: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申请方式
窗口申请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
六、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
八、咨询电话
0971-8222341
九、监督投诉渠道
0971-5125105
十、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西宁市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就业服务局62号窗口。
2.电话查询
0971-8222341
十一、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西宁市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川西路154号省团校对面市民中心B馆一楼62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周六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