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湟水河水环境质量稳定,结合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不断改善水环境污染状况,按照西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巡查月报工作的通知》(宁水治办〔2021〕17号)要求,区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南川河河道巡查机制和南川河生态补偿机制,结合工作实际,1月对南川河沿线河道排污口进行巡查,现将巡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枯水期水质达标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南川河(沈家寨桥至洪水桥段)及湟水河(城中段)进行巡查,重点对入河排口排水情况进行检查,巡查期间,南川河、湟水河水质清澈,未发现新增排口及异常排水排口。巡查过程中未发现新增排口及偷排漏排现象;并对南川河流域(城中段)、湟水河流域(城中段)33处入河排口进行复查,确保排水口现状与建档案信息一致,未发现异常。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城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