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城中区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聚焦“减污降碳”要求,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为主线,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重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致力于将更加良好的生态环境转化为更多的民生福祉,推动辖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向上。现将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承接市对区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协作性目标任务及特色亮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环保督察
完成年度中央和省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河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及其他生态环境领域督察整改任务,并销号。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城中区共涉及94件,目前93件已办结销号,剩余1件阶段性办结案件,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2022年省级环保督察期间,城中区共涉及反馈问题13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按照《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范(试行)》(宁生督综文〔2023〕22号)通知要求,省市各类督察反馈问题中的28项问题共计53项措施已全部上报销号资料,销号率达到100%。将持续开展问题“回头看”工作,推进整改工作走深走实,确保整改成效不反弹。
(二)生态环境质量
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地表水达到或好于Ш类水体比例达到100%。截至11月底,城中区优良天数累计达312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3%,PM2.5平均浓度为27µg/m³,无重污染天气出现。未发生土壤污染事件,不存在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城中区六一桥入湟断面水质平均值持续稳定在Ⅲ类及以上标准,其中1月、2月、4月、5月、10月的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三)生态环境改革。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年度任务。认真落实《西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梳理报送涉及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突发环境应急事件,侵占或破坏河道、湖泊、自然保护地、基本农田、林地草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相关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和查实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并按期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线索台账3期。经梳理,我区无生态环境损害案件。
(四)“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城中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牵头制定印发《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中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城中政办[2023]38号)文件。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通过现场实地查看加查阅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模式,扎实推进我区“无废细胞”申报考核工作,重点对各类“无废细胞”的整体环境卫生情况、固废管理制度、环卫设施设置情况、积极推行绿色采购情况、清洁能源使用情况、资源节约情况及各类废弃物回收利用情况等进行考核评分,2024年城中区共完成53家各类“无废细胞”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95%,改造提升投放点数量占比达到65%,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畜禽粪污利用率达到86%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到90%以上,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工业固体废物监管等工作持续稳步推进。
(五)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超过92.9%,省控站点石油医院PM2.5浓度控制在28µg/m³以内。截至11月底,城中区优良天数累计达282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3%,PM2.5平均浓度为27µg/m³,无重污染天气发生。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辖区70家(次)中小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规范排放污染物。二是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开(复)工联审联批制度,对城中区41家工地进行开复工审批,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10个100%”扬尘防控措施。三是持续加大餐饮服务业整治力度,对辖区108家餐饮单位进行检查,共下达餐饮整改通知单45份,督促餐饮单位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油水分离设施。四是对辖区9家加油站、3家印刷厂、42家汽车修理厂及14家工业企业VOCs收集设施进行检查,并督促加油站规范使用油气回收装置。五是联合城中区城乡建设局和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4台/次。同时,利用汽车尾气遥感监测车对沈家寨高速出口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共检测车辆12990车/次,并完成数据上报。六是申请专项资金453万元,实施2024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项目(第一批),完成20台94蒸吨改造工程,2家单位改造工程正在推进中,改造工程完成后估算氮氧化物年减排12.24吨;申报2024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项目(第二批),申请专项资金270万元,计划对16台54蒸吨燃气锅炉开展改造工程,目前项目已申报入库,改造工程完成后估算氮氧化物年减排4.76吨。
(六)水污染防治
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相应的考核目标。城中区六一桥入湟断面水质平均值持续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其中:1月、2月、4月、5月、10月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一是针对南川西路地下综合管廊排口异常排水问题对沿线管网进行逐一排查,发现2处异常排水排口,对管廊内淤泥及时进行清理并冲洗,共清理淤泥40方,目前已整改完成。二是依托湟水流域枯水期执法检查等专项检查行动,对2家单位加药台账填写不规范不完善、1家单位危废暂存间未张贴巡检示意图及制度、3家单位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2家单位未按要求悬挂公示排污许可证登记回执,要求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完成。三是严格落实《西宁市城中区湟水河流域(城中段)入河排口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健全现有33处入河排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目前,27处排口已完成规范化建设,6处排口已完成规范化整治。四是落实河道巡查机制,加大辖区湟水河、南川河干支流沿线巡查力度,共巡查河道200余次,发现新增排口8处,已建立排口台账,设置排口标识牌。针对日常排查发现问题,对相关部门下发提醒函、督办5期。封堵废弃排口和污水排口1处、整治雨污混接点1处、疏通世行项目检查井5座。五是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每月对南川河奉青桥断面、洪沟渠入河口等5处断面、入河排口水质进行采样检测,共采样点位39处,形成水质专报10期。六是申请专项资金1848万元,完成城中区新庄村、杜家庄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申报城中区逯家寨、南酉山、清河、谢家寨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谋划南川河流域吊沟、苦水沟水环境治理项目。
(七)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2024年以来城中区无土壤污染及辐射事故发生。一是对“清废行动”转办中区14处点位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未发现反弹。坚持“举一反三”,利用现场巡查、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对辖区山洼、山沟等区域进行巡查,针对巡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向辖区镇办下发提醒函3份,督促属地镇办整改问题7处,且均已整治完毕,并建立“回头看”工作台账。二是辖区7家规模养殖厂均已设置集中堆粪场,均已办理排污许可证,采取还田施肥等综合性利用措施,设置无害化处理坑,将死尸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利用全国污染源排查、信访投诉筛查、日常巡查等多种手段,加大辖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排查力度,经查,城中区无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无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
(八)无臭味城区建设工作
城市管理、生态环境部门为双召集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定期组织责任单位召开会商会,协调、调度推动工作落实。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在中区开展无臭味示范区的工作部署,2024年5月8日,区政府制定印发《西宁市城中区打造无臭味城区行动方案》,着力以消除城区点散异味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牵头抓总、分管县级领导领衔主办、相关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的长效推进机制,从深化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市政公用设施整治、加强环卫基础设施管理、深入推进城乡垃圾污水治理工作等5个领域14个方面,全面排查辖区臭味扰民问题。二是按照“一周一调度,两周一会商”工作机制,结合党建引领“有诉必应马上办”和“全科网格”工作载体,
二、党建及党风廉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20次,观看警示教育片9次,专题解读6次,学习讨论2次,谈心谈话6人,全体党员参加“党纪党规”专题网班1期。梳理党纪学习教育关键岗位风险14条、薄弱环节2项,制定关键岗位风险防控措施14条、薄弱环节解决措施2条。二是组织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2024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开展集中学习36次,专题研讨2次。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基本制度,班子成员讲授专题党课2次,党员大会7次,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党支部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6条,评选出优秀党员2名。四是完成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选举支部书记1名。制定党支部书记党建责任清单,列出具体工作责任10条。五是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每月下沉联点社区和村庄开展志愿服务及结对帮扶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11次,帮扶慰问21户困难群众。六是严格按照党章规定选拔党员,储备积极分子4人。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始终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印发《城中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召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4次,节前廉政警示教育7次,开展专题学习3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9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3次,讲纪律党课2次。梳理排查出廉政风险点39个,制定防范措施39条,结合风险点排查开展廉政谈话19人/次。持续开展纪律监督月轮岗活动,共通报工作开展情况8次,发现存在问题28条,完成整改28条,对8名干部职工扣除个人纪律考勤积分24分,廉政谈话1人/次。持续深化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制作16个全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警示桌牌放至各科室,组织全体党员及公职人员签订承诺书,并结合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开展分层分类廉政谈话21人/次。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共发现存在问题5个,制定整改措施7条,通过及时受理信访投诉共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0件、通过日常执法检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件。组织开展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自查,推行免罚轻罚执法机制,通过采取约谈、警告等柔性执法手段对12起初次违法行为进行约谈,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守法便利通道。全局全年未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若干措施的情况。
(三)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安排部署会2次,分析研判会4次。完成《人民日报》等22类党报党刊征订工作。严格落实信息简报“三审”制度,投稿信息95篇。切实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网信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安排两名党员干部在“夏都瞭望哨”系统中担任哨兵,共上报哨兵信息25条。常态化关注网络舆情,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协调机制,持续关注全区重大事件,对群众在网上反映“南川河水质”生态环境舆情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及时响应,第一时间查处并回复,避免了舆论的炒作升级。
(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宗教工作同党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摆上重要日程,贯穿生态环保工作始终,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明确生态环境工作与维护中华民族团结、促进共同发展之间的紧密联系。组织召开工作安排部署会2次,集中学习教育25次,参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1次,以铸牢“一条主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维护”等思想为主线,共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报送“石榴花开在青海”主题征文2篇。
三、协作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平安建设。调整局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组织召开平安建设专题会议6次,结合平安建设宣传月、世界环境日、创建日、日常执法等,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累计悬挂宣传横幅40余条,设立展板20块,发放各类环保宣传材料3600余份。
(二)全面深化改革。报送“强化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全面提升综合执法能力”为我局2024年自主创新改革事项,并按照要求持续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排污许可执法检查力度,通过排污许可证后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执法方式,督促排污单位落实排污许可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证及备案登记制度的作用,实现固定污染源的高效监管。截至目前,检查简化管理企业34家,40家(次)备案登记单位。
(三)禁毒工作。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预防毒品相关知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拒毒、防毒意识。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6·26禁毒日宣传、平安中区建设、六五环境日、民族团结宣传月及创建日活动,深入辖区广场、餐饮企业、建筑工地、居民小区等地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展板8块,横幅12条,使辖区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毒品的危害及吸毒人员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反应,努力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节能降耗。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观看2024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专题宣传活动“绿色转型节能攻坚”为主题的线上直播、2024年第二期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直播等,提升干部职工节约意识。二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明确节能降耗要求,下班前认真检查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碎纸机照明灯等电耗能设备是否关闭,督促和提高干部职工节能降耗的意识。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禁止公车私用、私车公用,严格管理车辆耗油和维修成本,实行车辆加油“一车一档”制度,控制车辆油耗,并按时报送能源消耗统计表。四是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和领用制度,耗材实行专人管理,减少办公耗材铺张浪费。五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积极营造自觉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社会氛围,开展了“绿色低碳,美丽中国”为主题的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
(五)政务服务。一是根据政务服务局通知要求,对政务事项库3.0系统涉及我局的2条目录进行查漏补缺,进行后期维护上报。二是根据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发的涉及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核实上报,报送权责清单,制定入河排污口许可办理和环评办理办事指南。
(六)营商环境。2024年以来,共审批报告表类建设项目26个,无“两高”类项目、落后淘汰产业类项目、违反“三线一单”准入要求的项目准入。完成市级62家污染源单位及区级32家污染源单位检查工作并公示。
(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月汇总信用评价开展情况,并依据《西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公示”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双公示”目录,录入上报法人行政许可14家,法人行政确认为12家,执法监督检查信息76家,行政处罚由市生态环境局处罚和录入。
(八)法治建设。一是在城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双随机”执法检查信息3次、建设项目审批信息36次,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按要求落实法治审核制度,向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科上报审核材料,对4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其中3起已结案、1起正在办理中。
(九)生活垃圾分类。一是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城中区2024年有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全过程规范管理实施方案》,下达工作提醒函1份,督促辖区各镇办做好有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暂存处置工作,完善有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制度。二是对辖区28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废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十)建设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中心城市。辖区7家规模养殖厂均已设置集中堆粪场,采取还田施肥等综合性利用措施,设置无害化处理坑,并将死尸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且均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并进一步落实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管理计划。
(十一)全民科学素质。制定印发《西宁市城中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城中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营造了加快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科学发展的浓厚宣传氛围,为辖区群众植入了通过科技参与环境保护,践行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的生活理念。
(十二)国家创新型城市。一是根据城中区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分工,制定印发《西宁市城中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西宁市城中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小组成员与职责分工,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各项工作,并按时报送活动信息,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完成。二是依托创建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低碳日以及工作实际开展形式丰富的创新宣传活动,通过城中区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西宁环保”、新闻媒体等形式发布信息简报25期。
(十三)安全生产。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2次,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28家产废单位进行检查,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率达到100%,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及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日常监督检查和处理信访投诉过程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倡导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每日报送安全生产“两单四表”及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排查生态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共发现问题14件,完成整改14件。
(十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一是完成2024年度“一单、两库”的录入更新工作,将41家污染源单位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将16名执法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制定2024年度四个季度抽查计划,共抽取“双随机”污染源单位32家,目前,已完成25家污染源单位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已公示。二是按照《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40家污染源单位的检查工作。三是2024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起,3起案件已缴款、结案、归档,累计处罚金额2.29796万元,1起正在办理中,行政处罚决定书均已按要求在下达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十五)质量强区。截至10月底,城中区优良天数达282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7%,PM2.5平均浓度为26.5µg/m³,无重污染天气发生。城中区六一桥入湟断面水质平均值持续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其中:1月、2月、4月、5月、10月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无土壤污染事故发生。
四、特色亮点工作
(一)打造“宁静小区”试点,将噪声污染问题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探索“高效办理、源头治理”工作路径,制定印发《西宁市城中区生态环境局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夜间施工噪声精细化管控,累计夜间巡查在建工地575家/次,对发现的正在施工、可能会产生噪声扰民作业现场叫停,未诉先办解决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70起,对2起屡教不改的噪声扰民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及时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累计受理夜间施工噪声扰民信访件338起,均已办结。开展2024年高(中)考专项控噪活动,及时向辖区建筑工地、餐饮单位下发《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高(中)考期间实行噪声限制管制通告》70余份并在高考及中考期间开展护考行动,期间共出动156人(次),车辆78台(次),查处噪声污染信访件47起。
(二)为民办事“加速度”,解决群众在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急难愁盼问题。一是为切实提升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展现出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印发《党建引领“有诉必应马上办”工作措施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二是强化工作的监督指导,所有转办及直接办理受理信访投诉件原则上单位主要负责人包保督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信访投诉件所属片区实行报案督办,亲自带队查处解决,对转办信访投诉件进行全过程、全流程督办,确保问题解决、群众满意,开通信访投诉件办理结果回访平台,将投诉人满意度作为处置信访投诉工作的唯一标准,办结率、回复率达100%,并召开专题工作安排部署会及调度会34次,形成工作通报43期。三是精准聚焦群众的需求,拓宽受理渠道,在以现有投诉的渠道和平台上,在日常执法和志愿服务中,广泛收集群众关切事项,主动对接群众诉求,将群众利益放到第一位,推动解决群众在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急难愁盼问题,同时积极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事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累计受理并解决各类群众投诉生态环境污染信访举报651起,受理率和办结率100%。
(三)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完善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依据划定的成果,将“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作为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重点内容。严格审查项目“三线一单”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4个方面的执行、落实情况,强化准入管理,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开设环评审批“绿色通道”,针对审批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依法加快环评审批,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审查同步,指导建设单位运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查询,为项目单位提供科学选址决策依据。截至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26个,均为锅炉房、动物医院、河湖整治等城市基础建设类项目,无“两高”类项目、落后淘汰产业类项目、违反“三线一单”准入要求的项目准入。
五、非房固定资产投资
2024年,城中区生态环境局为解决长期困扰村民的生活污水排放问题,提升辖区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覆盖率,组织申报城中区新庄村、杜家庄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并争取专项资金1848万元,项目建设工作委托区自然资源局具体实施,非房固定资产投资系统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录入。
六、存在的问题
全面总结复盘一年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检视了工作中的不足,在守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过程中,对照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走在前、做表率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商住楼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普遍,西宁市部分商住楼存在未建设独立商用排烟系统的问题,导致小区餐饮油烟问题举报不断,成为历次环保督察主要举报内容。如:石坡街、民主街、法院街等老城区内的老旧楼院沿街餐饮单位及香格里拉小区等商住楼下餐饮单位油烟扰民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根据“城市建成区白天道路限行”的规定,渣土车、商砼车等建筑施工车辆只能于晚21时后上路行驶,老旧楼院改造项目及建筑施工工地只能在21时后拉运建筑垃圾、转运土方。同时为全力推动辖区排水管网混错接和缺陷问题整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加快施工进度,导致夜间施工情况较为集中,截至目前,城中区生态环境局受理的居民关于“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的投诉件就达到了338件,占全局全年投诉总量的51.92%。三是每年中央下达我省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总量有限,目前资金投向偏向于州县,且入库标准发生变化,现行标准需同时满足10个行政村、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因我区只剩4个行政村未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项目,故专项资金申请难度大。且我局申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渠道相对单一,目前只有生态环境部门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和发改部门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予以支持。
七、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城中区生态环境局将锚定更高目标,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维护生态安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坚决守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大后方。
(一)坚持靶向施策,持续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紧盯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巩固辖区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严防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发生。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落实好建筑工地开(复)工联审联批制度,加强建筑工地日常巡查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十个100%”扬尘污染防控措施,严防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发生。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监管、宣传力度,及时查处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冒黑烟等情况。强化工业企业、餐饮煤油烟、非道路移动机械、喷涂行业VOCs污染治理,稳步提升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落实南川河流域(城中段)、湟水河流域(城中段)沿线排口巡查制度,持续推进入河排口整治工作,及时整治污水直排、新设排污口、污水超标排放等问题。加强南川河奉青桥、洪沟渠入河口等五个断面的水质采样检测工作,及时掌握水质现状,提高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全力配合上级部门,加快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成果的技术应用,开展农用地土壤类别划分,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风险筛查,加强新增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和疑似污染地块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坚持“举一反三”,协调完成督察整改任务。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黄河流域全方位“体检”、黄河流域警示片等环保专项督察信访举报问题及反馈意见的整改销号工作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以推进环保专项督察信访举报问题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持续抓好辖区环境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同时,坚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原则,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坚持生态优先,持续为美丽中区建设贡献力量。持续打造“宁静小区”。切实防治环境噪声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区声环境质量,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噪声扰民问题,营造稳定和谐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无臭味城区”试点。坚持预防与整治相结合,加大监督管理,对背街小巷、老旧楼院等重点区域开展排查,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查处一处”,增强从严执法震慑力,确保整治成效,消除异味隐患。持续开展“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从工业领域、农业领域及生活领域“无废城市”建设三个方面为抓手,推进我区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宣传引导辖区居民树立“无废”理念。
(四)提高执法效能,秉持执法与普法同行理念。健全完善生态环保督察机制,以《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督管理和问责的实施意见》为抓手,落实好纪检监察监督、组织人事监督、司法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同机制,锚定“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联系,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双随机执法,形成“源头严防、过程监管、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新途径,依托“六·五”环境日、生态日、“世界水日”等活动,打造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品牌,引导公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
(五)推进生态修复,以项目助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主旨,紧盯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依据辖区生态领域短板,高质量谋划一批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项目,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实施条件、资金估算等进行认真沟通协商,确保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等国家管控相关要求。推动西宁市城中区苦水沟水环境治理项目及南川河流域吊沟水环境治理项目落地,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拦截入下游河面源污染,降低水环境安全隐患,修复生态系统结构、维持地区生物多样性。持续推进逯家寨村、南酉山村、清河村、谢家寨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解决长期困扰村民的污水排放问题,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