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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次性退休办理指南

2021-10-28 14:48  点击:[] 来源:

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范围:

1.西宁市城中区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上述各类用人单位中的退休人员。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二、事项类型

一次办。

三、申请主体

个人,法人。

四、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五、设定依据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政〔2016〕37号)2016年4月25日) 第五章 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基金的建立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个人账户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可以跨年度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

(三)参保人员死亡的,单位经办人在确认其医疗费结算完毕后须及时办理医疗保险注销手续。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一次性支付到用人单位,由单位负责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因单位未及时申报办理注销其基本医疗保险注销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造成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多划入部分,在办理个人医疗保险注销时予以扣回,无法扣回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追回。

六、行使层级

区县级

七、进驻部门

实施主体:西宁市城中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主办科室:西宁市城中区医疗保障局

八、联办机构

九、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

(二)办理医疗保险必须符合制度规定要求,包括办理医疗保险提供的证件材料符合管理要求;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

十、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性质和数量

规格

介质

特定要求

1

退休审批表

申请人自备

1

A4

纸制

现场提交

2

身份证复印件、医疗保险本

申请人自备

1

A4

纸制

现场提交

十一、申请方式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

到窗口最多次数(含领取结果):1

十二、办理方式

1、2、3、4、5窗口现场办理。

十三、办理流程

见附件

十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即时

时限说明:遇节假日顺延

十五、特殊环节

十六、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权力

十七、前置审批

十八、中介服务

十九、服务范围

大厅办理

二十、通办范围

二十一、支持预约办理

二十二、支持物流快递

二十三、收费情况

不收费

二十四、结果名称及样本

结果名称:无

样本:无

二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

二十六、咨询电话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0971-8277231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0971-8231182

(城乡居民特殊病慢性病)0971-8268084

二十七、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971-8204881

二十八、预约办理

二十九、行政救济方式与途径

(1)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2)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三十、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现场办理、现场查询

三十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54号省团校对面市民中心B馆一楼城中区政务服务大厅;

三十二、交通指引

乘坐32、108路公交车在市民中心下车。

三十三、完整版办事指南查询途径和获取方式

青海省政务服务网及进驻部门门户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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