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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406130004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24〕16号
 发布机构: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6-13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海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海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国办发〔2024〕1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和海南州为重点地区,适当考虑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的实际需求,针对老年人、外籍来青人员等群体支付习惯,统筹力量打通支付服务存在的堵点,弥合数字鸿沟,着力优化完善“大额刷卡、小额扫码、现金兜底”的多层次、多元化支付服务体系,为老年人、外籍来青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

2024年6月底前,完成首台外币自助兑换机的采购、布放和安装调试,在西宁曹家堡国际机场打造外籍来青人员支付服务综合示范中心;全省重点地区、重点商户外卡受理覆盖面达80%;重点银行ATM等自助设备银行卡受理改造率达到86%以上;发放“零钱包”2.89万个;建立涉外账户服务重点网点47个;配备外币现钞网点数量占全省可办理结售汇银行网点数量的90%。

2024年9月底前,全省重点地区、重点商户外卡受理覆盖面达90%;重点银行ATM等自助设备银行卡受理改造率达到100%;发放“零钱包”4.23万个,建立涉外账户服务重点网点94个;配备外币现钞网点数量占全省可办理结售汇银行网点数量的90%以上。

2024年12月底前,全省重点地区、重点商户外卡受理覆盖面达95%以上;实现发放“零钱包”5.70万个,基本解决外籍来青人员支付痛点难点问题,巩固并持续提升适老支付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不断提升老年人、外籍来青人员等群体使用银行卡的便利性,支持公共事业缴费、医疗、旅游景区、商场等便民场景使用银行卡支付。开展拒绝受理银行卡支付行为整治,加大对拒绝银行卡支付歧视行为的整改整治力度。聚焦“食、住、行、游、购、娱、医、学”等场景,结合地区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大型商圈、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文博场馆、文娱场所、酒店、等级旅游民宿、交通枢纽站点、医院、高校、餐饮店等重点场所及重点商户名录,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分公司(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分公司)公平有序加快推动布放银行卡受理终端并开通境外银行卡受理,不断提高支持外卡刷卡商户覆盖率。持续做好特约商户协议补换签、受理标识张贴、培训、巡检等配套工作,全面增强商户境外银行卡和境外钱包受理流程、费率政策等方面的知识储备,提高差错、争议交易处理水平。商务、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将商户银行卡受理情况纳入各自领域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范围;组织相关单位积极配合银行、支付机构分公司和中国银联青海分公司等相关支付服务主体开展标识张贴、外卡受理宣传等工作。(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省委金融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宗委、中国民用航空青海安全监督管理局、西宁海关、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青藏铁路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优化现金使用环境。坚持现金兜底定位,依托网格化人民币现金管理工作机制,督促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保障现金支付,引导经营主体特别是交通、购物、餐饮、文娱、旅游(景点景区、旅行社)、住宿等民生和涉外领域主体签订不拒收现金承诺书,并在营业场所张贴收现标识,持续巩固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工作成效,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与出租车、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景和单位主管部门建立经营主体零钱备付工作机制,提供上门收款、兑零兑残等多元化零钞服务,组织银行向出租车司机发放“零钱包”,向商户制发“现金服务联系卡”,满足现金使用主体需求,提升日常消费领域现金收付能力。指导银行在外籍来青人员活动较多和多民族聚居地区的网点,因地制宜提供多语种和方言等业务办理便利。持续开展ATM等自助设备银行卡受理改造,做好银行卡取现标识张贴,支持老年人、外籍来青人员等群体使用境内外银行卡支取人民币现金。积极推动银行在西宁曹家堡国际机场布放外币自助兑换机,督促具有对私结售汇资格的银行网点张贴外币兑换标识,加强与星级以上酒店对接,向外籍来青人员提供外币兑换业务指引服务。旅游旺季按需增加多币种小额外币现钞,便利存取使用。加强外币兑换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外币兑换服务水平。(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国家外汇局青海省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西宁海关、中国民用航空青海安全监督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青藏铁路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提升移动支付便利性。银行、支付机构分公司和中国银联青海分公司要加强合作,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老年人、外籍来青人员等群体需求,不断优化移动支付软件界面设计,采用多语种模式、关怀模式等,加强服务保障,持续提升移动支付各环节的友好度和便利性,落实好“外卡内绑”“外包内用”等差异化管理要求,加强交易监测和风险评估。做好外籍来青人员通讯服务,优化外籍来青人员境内手机号码办理流程,为外籍来青人员提供良好的国际漫游服务,为其办理移动支付等业务提供基础支撑。推动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文博场馆、特色商业街区、重点旅游休闲街区、重要文娱场所、生态旅游精品线路、生态旅游风景道等线上、线下场景更好便利消费支付。支持与“食、住、行、游、购、娱、医、学”等消费密切关联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优化外籍来青人员线上、线下购买产品与服务的支付体验。(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国家外汇局青海省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更好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共同构造包容多样的支付受理环境,规模以上的大型商圈、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文博场馆、文娱场所、酒店、等级旅游民宿、交通枢纽站点、医院、餐饮店、高校等重点场所必须配备受理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必需的软硬件设施,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方式及工具。鼓励其他场所积极创造条件参照办理。(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国家外汇局青海省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中国民用航空青海安全监督管理局、西宁海关、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青藏铁路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账户服务水平。推动银行在落实个人账户实名制和客户身份识别规定前提下,提供简易开户服务,优化服务流程。省内重点地区、重点银行网点应完善外语配套服务,提供外语版开户服务指南和开户资料,合理配备外语咨询服务人员或翻译工具,切实提升客户体验。公安部门协助提供信息核验服务,提高银行开户效率。巩固提升银行网点现有适老化改造成果,持续做好存折类业务服务、常用业务免填单服务和上门业务办理等基础性服务。鼓励银行在网点建立“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外籍来青人员等群体的银行账户服务体验。(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加强宣传推广。鼓励在大型商圈、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文博场馆、文娱场所、酒店、交通枢纽站点、医院、高校等重点场所和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重要活动或赛事举办期间设立支付服务咨询点,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和渠道,做好支付服务宣传。引导航空公司、旅行社等经营主体和相关支付服务主体在国际航班、机场、火车站、高校等外籍来青人员聚集场所,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外籍来青人员对境内支付服务的认知度。加强舆情监测和新闻宣传,提升支付便利性政策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国家外汇局青海省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省委金融办、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中国民用航空青海安全监督管理局、西宁海关、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有限公司、青藏铁路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牵头建立省级层面提升支付服务便利性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提升支付便利性工作,细化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对省内重点地区、重点支付服务主体、重点场所和重点商户等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督导优化支付服务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统筹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按职责督促指导银行、支付机构分公司健全咨询投诉机制、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国家外汇局青海省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宗委、省委金融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中国民用航空青海安全监督管理局、西宁海关、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青藏铁路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借鉴北京、上海等城市试点经验,加大推广力度,用好用足财政相关政策,推动西宁市发挥优化支付服务示范带头作用。鼓励相关支付服务主体开展业务创新,进一步优化面向老年人、外籍来青人员等群体的支付产品和服务。鼓励各市州政府在支付服务需求较多的重点场所布设外币兑换机构和设施,并给予一定租金减免。将优化支付服务纳入旅游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建设、社会综合治理、营商环境评价等考核评估范围。(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国家外汇局青海省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宗委、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中国民用航空青海安全监督管理局、西宁海关、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青藏铁路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各市州政府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持续巩固提升支付服务水平,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满足老年人、外籍来青人员等群体日常支付服务需求。(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国家外汇局青海省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宗委、省委金融办、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中国民用航空青海安全监督管理局、西宁海关、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青藏铁路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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