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06260002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办〔2023〕34号 |
---|---|---|---|
发布机构: | 城中区政府办 | 公文时效: | 是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06-26 |
总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城中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方案内容,认真研究部署,抓紧贯彻落实。
附件:《城中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4年)》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城中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4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省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具体要求,全面做好2022—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城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安排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取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导向,以构建新型供暖能源体系为核心,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优化全区冬季取暖用能结构,努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打造“蓄绿电、暖高原、护生态、保长远”的清洁取暖示范城区。
结合城中区冬季采暖需求特点以及能源供应条件,以热源、用户两侧并行发力的有机更新治理模式,实施完成热源侧清洁化改造1036户、用户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0.1万平方米,实现“四百、一优、两持续”的总体目标任务,确保城区和农村清洁取暖率均达到100%,全区内散煤基本清零,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全面降低建筑能耗水平和取暖运行成本,建立长效持续的清洁取暖运行机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城中区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石林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副组长:阿怀蛟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敏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董国强 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何秋红 区财政局局长
张吉云 区审计局局长
马旭辉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人
樊粉香 总寨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玉军 南川东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宋 涛 南川西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看本才让 礼让街街道负责人
李 涛 人民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 强 仓门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颢蓉 饮马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谢永涛 南滩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达玉贤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三、实施任务
(一)实施热源侧清洁化改造
以解决散煤燃烧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电能清洁、安全、便捷等优势,优先采用“煤改电”,并结合实际推进超低排放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清洁燃煤集中供热、太阳能供暖、“煤改气”等多种方式,实施2022年“煤改电”349户、2023年“煤改电”340户、2024年“煤改电”345户热源侧清洁化改造项目。
1.推进“煤改电”。以“煤改电”作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热源侧清洁取暖改造的主要途径,选用“煤改电”设备的过程中,在尊重用户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推广能效比高、运行费用节省的清洁取暖设备,同步加大与清洁取暖相关的配电网改造力度,严格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保障电采暖设备的冬季正常运行。到2025年累计完成1034户。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总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适度推进“煤改气”。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在燃气管网基础设施建成、燃气气源稳定供应、燃气供暖设施建设有保障的地区,适度推进“煤改气”。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总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用户侧建筑节能改造
以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水平,降低冬季采暖能耗为重点,统筹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加快推进全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22年用户侧建筑节能改造11.61万平方米。2023年用户侧建筑节能改造11.01万平方米。2024年用户侧建筑节能改造7.66万平方米。
1.持续推进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选取2005年之前竣工验收、能继续正常使用20年以上、不属于城区拆迁范围的建筑,以外墙、屋面、外窗等外围护结构保温改造为主要技术路径实施改造。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总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大力实施农村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城中区既有农宅围护结构基础,依据国家、省市现行标准规范及政策文件,采取外墙节能保温改造、更换节能外窗、屋顶保温防水、加设被动式太阳能暖廊等方式推进农村房屋改造。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总寨镇政府、南川东路街道办事处、南川西路
街道办事处
四、任务分工
城中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街镇、各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分工协作。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按照西宁市清洁取暖工作要求,确定热源侧清洁化改造、用户侧建筑节能改造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分解和明确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清洁取暖项目前、中、后期的施工过程;负责清洁取暖的工作协作,做好政策解释,统筹协调推进清洁取暖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保证民生供热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
总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做好村、居民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村、社区做好本辖区内清洁取暖的摸底调查、信息登记、项目入库申请工作,并向区城乡建设局报项目申请材料。负责按照清洁取暖项目热源侧清洁化改造住户自筹资金的相关规定,做好“煤改电”工程自筹资金的收取。负责做好清洁取暖确村确户工作,并向区城乡建设局报送热源侧清洁化改造分户式“煤改电”项目入户登记材料。
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热源侧清洁化改造、用户侧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立项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清洁取暖中央预算资金,并监督资金管理使用。
区审计局:负责清洁取暖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
区生态环境局:统筹完成“煤改气”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形成由区清洁取暖办公室统筹负责、各街镇及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电力及燃气企业共同参与的推进模式,强化分工协作,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做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标准、有时限。各街镇要将清洁取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监督管理。区清洁取暖办公室要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流程,完善风险防范和控制等制度约束,并适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清洁取暖工作开展督导和会商。
(三)加强培训宣传。各街镇要加强和提升能力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人才保障基础。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燃煤治理、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公众对清洁取暖项目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舆论氛围。
上一条: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城中区2023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方案》的通知 |
下一条: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城中区2023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