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1018002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办〔2023〕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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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 公文时效: | 是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10-18 |
总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西宁市城中区2023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西宁市城中区2023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方案
为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青政办〔2020〕21号)《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宁房住〔2020〕98号)和《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批公共租赁房住房轮候配租工作的通知》(宁房办〔2023〕225号)精神,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原则,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解决,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和特困群体住房的实际困难,使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二、分配房源情况及租金标准
(一)房源坐落及数量。本次西宁市共有公共租赁住房房源276套。其中:分解至城中区83套(城中房源17套、城北房源18套、城东房源48套)。
城中房源共计17套:百韵华居小区6套、瑞华小区4套、南悦豪庭小区3套、蔚蓝小区2套、瑞和小区1套、融城假日阳光小区1套;
城北房源共计18套:青唐小镇小区10套、鼎安名城小区4套、瑞景河畔小区2套、金座呈璟小区1套、和泰居小区1套。
城东房源共计48套:和盛园小区37套、丽康瑞居小区6套、文峰庭翠小区2套、城馨丽锦2套、毛纺小区1套。
(二)租金标准。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宁政办〔2013〕150号)收取,租金均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城中房源标准:百韵华居小区12.25元/㎡·月、瑞华小区10.5元/㎡·月、南悦豪庭小区17.5元/㎡·月、蔚蓝小区10.5元/㎡·月、瑞和小区10.5元/㎡·月、融城假日阳光小区10.5元/㎡·月;
城北房源标准:青唐小镇小区8元/㎡·月、鼎安名城小区12.25元/㎡·月、瑞景河畔小区8元/㎡·月、金座呈璟12.25元/㎡·、和泰居小区12.25元/㎡·月月;
城东房源标准:和盛园小区10.5元/㎡·月、丽康瑞居小区12.25元/㎡·月、文峰庭翠小区10.5元/㎡·月、城馨丽锦小区8元/㎡·月、毛纺小区10.5元/㎡·月。
(三)租金收缴方式。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2016〕17号),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差别化租金。其中,西宁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90%减免;依照《青海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70%减免;重点优抚对象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50%减免;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减免条件的按最高减免额度执行。
三、分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7日(星期三)10:00
地点:城中区创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1楼会议室(城南新区庄和路阳光小学旁人民检察院内综合办公楼)
四、分配要求及方法
(一)根据国家及省、市对公共租赁住房工作要求,本次分配工作优先保障线下、线上(公租房信息系统及APP)通过“三审两公示”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低保、低收入、重点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住房困难家庭。
(二)根据《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批公共租赁房住房轮候配租工作的通知》(宁房办〔2023〕225号)文件要求,本次分配优先考虑申请家庭中有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等配租至有电梯的公租房或多层中的一、二层,经研究决定:为照顾老年人、重病患者上下楼方便本次分配对申请家庭中有60岁以上老人、残疾的25户申请人按照申请人口及面积大小配租至电梯房。
(三)为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的效益,结合目前住房户型面积大小不一的实际情况,按照申请家庭人口数及房源面积、60岁以上老人等情况,分四批进行电脑系统摇号分配。
第一轮分配:房源32套(城中房源12套、城东房源8套、城北房源12套,面积为60㎡以下电梯房),供23户申请人口为1人、符合“三审两公示”条件,且家中有60岁以上老人、残疾的家庭,按照申请家庭人口、申请时间及基础分数、困难程度排序选择。
第二轮分配:房源5套(城中房源2套、城北房源3套,面积为60㎡以上电梯房)供1户申请人口为2人、符合“三审两公示”条件,且家中有60岁以上老人、残疾的家庭选择,按照申请家庭人口、申请时间及基础分数、困难程度排序选择。
第三轮分配:房源51套(9套为第一轮未配租房源、42套为未配租多层房源,面积60㎡以下)供51户申请人口为1人、符合“三审两公示”条件的家庭,按照申请家庭人口、申请时间及基础分数、困难程度排序选择。
第四轮分配:房源8套(4套为第二轮未配租房源、4套为未配租多层房源,面积60㎡以上)供8户申请人口为2—4人、符合“三审两公示”条件的家庭,按照申请家庭人口、申请时间及基础分数、困难程度排序选择。
五、职责分工
(一)区城乡建设局负责资料审核、公示及办理入住手续,并协调组织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摇号工作。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城中区202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监督组,全程监督分配工作。
(三)总寨镇、各街道办事处协调配合区城乡建设局负责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摇号现场会场秩序,并及时公示分配结果。
(四)宣传部门负责会场内外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街镇要高度重视本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轮候情况,根据《西宁市公租房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宁房住〔2020〕98号)要求,及时向各申请家庭告知放弃后果(放弃后应在1年后重新提交相关申请资料,重新进入轮候库),累计两次放弃配租权利的,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公租房申请。
(二)为确保分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各街镇安排好2023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会同区城乡建设局做好2023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现场摇号工作。同时,需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的基础信息录入公租房信息系统便于后期开展签约工作,对已不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确保摇号分配及入住工作按期开展。
(三)各街镇安排工作人员将辖区所有申请户邀请到会场参加摇号仪式,确保本次所有申请人参加摇号仪式。
(四)各街镇按工作要求,通知申请人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严格按照《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宁房住〔2020〕98号)要求,核实申请人基本信息后开具公租房手续办理通知书,同时做好通知记录,并在通知书中注明截止日期,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分配结果于9月28日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办理入住手续,办理时间为:10月11日开始至10月31日截止。
(五)各街镇于9月25日前将抽调的工作人员名单上报区城乡建设局(0971-8254008),并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协调各项工作。
七、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委对城中区2023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工作的审核、分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摇号结果将通过区政府网站、西宁晚报、公共宣传栏张贴等方式进行公开、公示。
附件:城中区2023年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房源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