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马街街道办事处孤儿困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办理指南
2023-11-07 15:14 点击:[]
来源:城中区饮马街办事处
一、单位名称:饮马街街道办事处
二、办理事项:孤儿困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
三、事项信息:
权利类型 |
公共服务 |
|
|
办理对象 |
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期限 |
无 |
承诺期限 |
无 |
咨询电话 |
0971-4910871 |
监督电话 |
0971-8459906 |
办理地点 |
文化街社区(法院街20号恒通家园内)0971-8230101东大街社区(小新街延伸段)0971-8244995上滨河路社区(七一路459号1号楼1至2楼)0971-8249359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四、信息统计: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受理条件 |
孤儿:指18岁以下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享受补贴1050元/人/月,集中养育孤儿享受补贴1450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具有我省户籍、年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1、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的儿童;2、父母双方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补贴1050元/人/月,集中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补贴1450元/人/月。困境儿童:一是重残儿童;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未成年残疾人;二是重病儿童.指罹患《关于青海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办【2012】87号)中规定的21中重特大疾病且未愈的未成年人;三是困境家庭儿童.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民发〔2019〕62号)、《关于做好各类困境儿童身份认定自查报告》(2020年)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预约办理 |
否 |
网上支付 |
不可以 |
物流快递 |
不可以 |
常见问题 |
无 |
五、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空白表格 |
样本下载 |
1 |
青海省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 |
|
提交手写纸质版 |
材料一式三份 |
无 |
无 |
2 |
青海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审批表 |
|
提交手写纸质版 |
材料一式三份 |
无 |
无 |
3 |
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户调查登记表 |
|
提交手写纸质版 |
材料一式三份 |
无 |
无 |
4 |
手写书面申请 |
|
提交手写纸质版 |
材料一式三份 |
无 |
无 |
5 |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父母或监护人) |
|
纸质版 |
材料一式三份 |
无 |
无 |
6 |
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父母页或监护人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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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
材料一式三份 |
无 |
无 |
7 |
小2寸照片3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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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
材料一式三份 |
无 |
无 |
8 |
死亡证明、失踪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
|
纸质版 |
材料一式三份 |
无 |
无 |
9 |
残疾证复印件 |
|
纸质版 |
材料一式三份 |
无 |
无 |
10 |
第三代社保卡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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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
材料一式三份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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