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省市《抢抓机遇促发展活动方案》《消费恢复行动》要求,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加快恢复,现结合中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工作目标
三季度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4.3%,总额实现85.68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批零住餐消费。
1.开展促消费活动。组织企业积极参与省市举办的各类促消费活动,鼓励和支持线下实体和线上平台企业通过低价折扣、积分抽奖等方式开展促销让利活动,配套省市部门对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的限上商贸企业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发放惠民消费券。结合省市级促消费专项资金,配套实施区级促消费专项资金,组织辖区大型商场、超市及部分商贸企业协同银联等第三方运营商,适时开展惠民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发放生活必需品、百货、餐饮、家电、汽车、油品等各类惠民电子消费券,引导辖区更多商贸企业参与促消费平台活动,全面提振消费活力。(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鼓励汽车消费。组织辖区大型汽车零售企业参与省市举办的“五一”“国庆”汽车展销活会、“乐享驰骋 青亲U礼”购车补贴、汽车下乡巡展等各类活动,鼓励支持辖区限上汽车零售企业开展重要节点促销活动。执行新能源汽车国家现有推广补贴及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指导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宣传力度。(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扩大家电家居类消费。鼓励支持大型商场、市场、电商平台以打折补贴等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和电子消费产品促销等活动。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桥梁”作用,协调畅通房地产销售与家电家居、建材等产品的产业联动,拉动家电家居、建材等产品消费活力。(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局,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5.提振餐饮消费。鼓励支持限上限下餐饮企业举办各式主题餐饮促消费活动,引导餐饮企业运用短视频营销、直播营销等新模式、新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创意新颖的营销活动,助力餐饮市场加速回暖。鼓励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发放电子消费券,通过消费一定金额满减的方式,刺激餐饮行业复苏,提振餐饮行业消费信心。(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6.扶持企业稳步增长。积极争取省市专项资金及贷款贴息补助,培育在库、升限及新增批零住餐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常态化关注有升规纳统潜质的新业态企业,加大商贸流通产业培植力度、做大做强商贸库,不断壮大线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队伍,持续做好纳统入限企业培育工作,积极培训商贸流通检测统计人员,提高抽样企业数据报送质量。(牵头单位:区统计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7.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搭建政银对接平台的基础上,认真梳理企业融资需求,积极对接辖区金融机构,鼓励商业银行扩大面向企业发展的信贷业务,为企业量身定做金融产品,促进银企达成融资协议。(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稳定住房消费。
8.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围绕房地产项目建设各类要素保障,积极开展“主动帮扶、精准服务”行动,深入房地产项目现场,为企业协调解决影响项目进展的困难和问题,助力项目加快施工进度。(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9.开展房地产促销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房地产企业以“团购促销”等形式开展惠民销售活动,加快促进房地产销售市场健康回暖。(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0.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大力整治房地产市场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房屋买卖虚假宣传、养老诈骗等问题,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优化养老家政消费。
11.配合市级部门积极申报国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督查。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建设居家社区网络服务项目,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2.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服务,进一步满足辖区老年人、残障人士和伤病人员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3.规范家政服务行业。深化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行动,促进家政信用服务提升,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开展行业品牌打造行动,促进辖区家政服务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文旅消费。
14.激发文旅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宣传省市文旅消费活动,积极争取省市专项资金,组织企业参与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指导企业申报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形式扶持文旅企业发展。鼓励旅游景地积极探索集餐饮、旅游、住宿一体化的文旅消费新模式,形成消费跨界融合。(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责任单位: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5.促进乡村旅游回暖。组织参与全市“游乡村美景、品农家美食、赏民俗文化、享田园风情”乡村旅游主题活动。鼓励创新和探索农产品采摘、农家菜推广、乡村民宿、城乡周末休闲帐篷营地等各类乡村休闲消费模式,结合旅游旺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美食、乡村露营、乡村购物等特色活动。(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6.引导扩大节日文旅消费。积极组织参与2023年西宁河湟文化旅艺术节、青海地方特色小吃美食展暨第五届西宁美食节、第十一届文峰碑自行车邀请赛等特色文旅活动,吸引游客到中区旅游消费。引导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创新促销模式和营销手段,鼓励举办剧场演出、艺术展览、红色旅游、非遗体验、直播带货等专题活动。(牵头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责任单位: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7.提振夜间文化旅游经济。积极打造和申报夜间文化旅游消费街区,培育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等夜间文化旅游经济产业,丰富夜间消费场景。探索举办夜间促消费活动,营造开放、有序、高质量的夜间消费环境,更好地满足旅游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促进消费新业态快速发展。
18.培育发展外贸合作。加强跨境电商与制造业、传统贸易企业的融合发展,支持培育辖区青海有色金属对外贸易、青海伊赫萨进出口等外贸企业逐步发展壮大,挖掘带动更多的“青字号”产品走出去。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广交会、进口商品博览会等活动,鼓励新能源、新材料、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等特色优势企业向外开拓市场。(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9.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鼓励支持网络销售、移动支付、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智慧零售、智慧旅游、智慧养老、智慧家政、“互联网+”等消费新业态。加强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等消费跨界融合,有序引导网络直播等规范发展。(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六)营造放心消费市场环境。
20.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3·15等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共促消费公平”,督促商家抵制假冒伪劣,诚信经营,引导经营户积极营造文明诚信经营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开展走上街头以及深入学校、社区、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行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不断提高群众防假、识假、打假意识和水平。(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教育局,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1.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持续强化稽查办案力度,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深挖细查、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集中查办销毁一批涉及民生领域的假冒伪劣商品,切实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进一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总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牵头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采取企业包保,加强工作调度制,实施协同推进制,安排专人负责,对重点企业实行包保,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月调度、季会商,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协调服务。围绕重点行业、企业、产品,认真跑企业摸准实情、跑省市争取专项资金、跑省外开展招商引资。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各类新闻媒体等进行多渠道宣传,确保措施家喻户晓、红利企业应享尽享。
(三)强化跟踪问效。在各项措施实施过程中,各单位要坚持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同向发力,与素质提升行动相结合,根据重点任务工作台账逐项抓落实、逐个销号,确保如期完成各项阶段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