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精准的法治服务、良好的法治环境,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组织召开会议深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抓好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市委十五届九次精神,按照“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和区委十七届七次全会部署工作安排,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并充分利用“八点半课堂”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预算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新修订的《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抓住工作重点,强化法治宣传。“八五”普法重在宣传普及,全年来我局围绕着“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普法目标,发挥“八五”普法骨干队伍作用,调动我局干部的积极性,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法律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冬春期间法治宣传教育”“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宣传活动,结合实际组织深入学习了《民法典》《采购法》《预算法》《国家安全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多部法律条例,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二、取得成效
(一)发挥财政职能,落实经费保障。2024年初为区司法局安排各类资金108.8万元。其中:律师公证经费48.8万元、法律援助经费22万元、人民调解经费15万元、政府律师经费15万元、社区矫正经费6万元、普法依法治理经费1万元、法治建设经费0.5万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0.5万元。区财政局不断加大监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力度的同时,完善预算项目编制、加强预算管理等工作,为城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推进法治建设落实“放管服”改革。一是积极做好“一网通办”提高办理效率。为深入推进代理记账行业“放管服”改革,持续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城中区财政局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实现代理记账机构从申请到拿证“最多跑一趟”,有效减少了企业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办理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截止目前,共办理代理记账许可13个。二是积极搭建政税银企沟通桥梁。区财政局联合区税务局、区工商联邀请辖区1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及19家优质企业共同举办城中区“政税银企聚合力高质量发展添动力”融资对接座谈会。区税务局与3家金融机构签订了“银税互动”协议,协议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提高贷款效率,放宽贷款限制。通过融资对接会,企业与金融机构最终达成融资意向18110万元。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落实政府采购监督职责。2024年,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履行政府采购法赋予的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采购执行、政策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更加合法规范高效。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城中区财政局严格落实《会计代理记账管理办法》,通过“西宁市市场主体信息库及联动监管平台”随机选取被检查机构,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对会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坚持“从严监管、从严执法”,对检查发现问题的3家机构责令限时整改,对2家经营不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机构责令注销。在检查过程中,进一步摸清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和发展形势,为开展监督管理打下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2024年以来区财政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是存在不足。一是学习力度不够。这一年来虽然进行了法律条例学习,但几乎只是停留在机关内部学习,方法过于单一,学会、学懂、学精方面不足。二是部分同志认识还不够到位,依法行政的要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三是宣传工作仅限于局内宣传和部门单位单独宣传,不能利用契机更好的与区上相关单位联合开展宣传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市区委区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继续抓紧抓好工作落实,将工作与法律相结合,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确保学习研究工作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监督检查。利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推进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全面履行财政法定职责。着力减少和避免财政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不规范现象,保证我局正确实施行政法律规范。
(三)加强联动效应。扎实开展好全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与区级相关部门之间联合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宣传质量,加强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