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
2.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3.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有哪些?政府补贴是多少?
答: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设有15档缴费标准,当年缴费有补贴,缴费参保人员可于每月1日至25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
缴费标准(元/年) |
200 |
300 |
400 |
500 |
600 |
700 |
800 |
900 |
1000 |
1500 |
2000 |
2500 |
3000 |
3500 |
4000 |
政府补贴(元/年) |
40 |
50 |
60 |
70 |
85 |
100 |
115 |
130 |
145 |
165 |
185 |
210 |
235 |
265 |
295 |
※参保人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的,政府不予补贴。
此外,政府对困难人员另有代缴政策:重度残疾人每年按300元缴费档次给予全额代缴,同时享受50元缴费补贴; 对中度残疾人、特困人员等,给予每人每年50元缴费补贴。
三、如何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可选择以下方式:1. 手机缴费: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青海省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填写缴费人身份证号码、姓名)→缴费年限选择自主选档(选择档次,核实人员信息)→核实缴费金额、缴费项目、档次全称、缴费所属期等信息→支付完成缴费;2.银行缴费:选择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窗口→出示缴费人身份证件→按照工作人员提示,(之前的)确认缴费信息→缴费。
四、未到60岁死亡的参保人员的权益是什么?
答: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利息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如参保人在养老金待遇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并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计发标准为10个月的省级基础养老金)。
若有相关问题,请致电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城中区社保局:0971-8210451
仓门街街道办事处:8234824
前营街社区:8230677
石坡街社区:8215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