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获得政府帮扶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一、哪些人员可以进行失业登记?
本省行政区域,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或社区公共服务就业窗口,也可线上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其中,就业地是指失业人员失业前进行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的地点;参保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社会保险的地点。
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劳动者,连续缴费期间视同就业,不予进行失业登记。
二、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失业人员
1.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且未就业的人员;
2. 从用人单位失业的人员;
3. 个体工商户主、私营企业业主或开办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人员;
4. 失地农民和生态移民处于无业状态,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人员;
5. 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人员;
6. 农牧区劳动力进城务工但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7. 终止灵活就业的人员;
8. 从事一定收入的劳动,但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
9.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
10. 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
三、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 非本地户籍劳动者持常住地《居住证》
3. 《青海省失业登记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
四、办理失业登记可享受哪些政策服务?
失业登记人员除可享受免费的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基本公共服务外,还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还可向所在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申请就业援助。
五、在哪里办理失业登记?
线上办理 1.青海人社通APP登录后选择[我要办]--[就业创业]--[失业登记]--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点[提交]完成失业登记--等待审核成功即可。2.青海省人社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操作步骤:登录后选择[我要办]→[就业创业]→[失业登记],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点击[提交]完成失业登记,等待审核成功即可生效。
线下办理1. 办理地点:登记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办理。(就业地是至失业人员失业前进行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的地点;参保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社会保险的地点。
2. 办理要求:由本人如实填写《青海省失业登记表》。
(附:可通过青海人社通APP、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维码获取更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