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五一”将至,各地祭祀扫墓和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增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无论是选择居家休息,还是外出游玩,都要注意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疫情尚未过去,防控不可放松,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一、疫情防控不松懈。消费者应常戴口罩,勤洗手。如需外出,消费者务必佩戴好口罩,使用过的口罩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随意丢弃。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不要用手随意触碰眼口鼻,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与人接触最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二、采购食品注意事项
(一)采购食品应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或市场去购买。不在无证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
(二)选购食品时要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志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标准等内容;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三查食品的外观,查看外包装有无破损、是否整洁。
(三)在选购禽畜肉类食品时,应查看销售者是否公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不采购来源不明、质量安全无保证的禽畜肉制品。
(四)在选购冷链食品时,应关注食品产地、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进口食品检疫等相关信息,不采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冷链食品。
三、不贪嘴,拒“野味”。应充分认识到食用野生动物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危害,消费者坚决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一旦发现市场存在野生动物交易应立即举报。同时,也要尽量避免接触活禽,肉类食物要充分煮熟后再食用,生熟食应分开,避免交叉感染。
四、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食材原料应以当季新鲜食材为主,多选择烧熟煮透的热食类菜品,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少吃或不吃熟卤菜、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小龙虾、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不食用河豚鱼和野生蘑菇等含有毒有害成分的食物,以免引起食源性疾病。
五、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注意事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操办须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下,做到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做到四个要:要先到社区(村庄)报备登记,采购食品要索证索票,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要卫生,厨师要有健康证。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六、自觉传承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根据就餐人数、食用量,合理安排饭菜和酒水饮料;反对铺张浪费,剩余饭菜分类打包冷藏,再次食用时充分加热煮透;用公筷夹菜、公勺盛汤,促进文明健康的“新风尚”;注重餐饮礼仪,不劝酒、不酗酒,共塑“舌尖上的文明”
七、消费维权注意事项。市民在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就餐后身体出现不适的,要及时就医,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便于有效维权。发现身边有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时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