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和各各方面、各各环节,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进行。同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积极抓好分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办公室沟通协调、各科室相互配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工作。市政中心始终把督促指导作为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重要保障,在文件资料制发过程中严把政治关和政策关,严格落实稿件“三审”制度,做到严把“文字材料质量关”,防止在资料、宣传导向性、合规性、真实性等方面出现偏差。一是严把文字关,确保合理合法。对于市政中心各科室所起草的文字材料逐字推敲、反复斟酌,确保逻辑严密、表述准确、简明实用。二是严把格式关,确保规范性。对每一份文件资料的格式、内容等要素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审核,对不符合格式要求的文件资料及时修正。三是严把程序关,确保权威性。凡是对内网下发的文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进行逐级签字后,交办相应科室,各科室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及时办理、报送相关资料,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有关规定,市政中心严格执行《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党组议事规则》《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党支部议事规则》,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各类采购合同等工作进行民主决策,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落实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行政决策做到依法有据。对于提请区政府决策的事项,充分论证,确保做到行政决策事实清楚,资料依据充分,佐证资料齐全,程序合法。
(四)依法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而进一步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一是为进一步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切实做好汛期的应急防范工作,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规范应急防汛值班管理,严肃防汛工作纪律,推动防汛工作及时高效进行;二是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了《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应急预案》;三是为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方案(预案)》,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2.提升预防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处置科学有效。按照区委关于紧急信息报送的工作要求,区市政中心始终把抓好紧急信息报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措施,及时编制《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紧急信息采集点》《紧急信息首报流程图》,切实做到信息处置不误事、不误时、高效率。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最大限度地将各类风险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
1.加强内部制约监督。市政中心认真办理干部职工、市民群众对各项工作提出来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党员干部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以及依法依规给与处理。一是投诉渠道畅通,自觉接受监督。市政中心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采纳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依法受理、及时处理市政工作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截至目前,完成710督办回复41条,信访2件;三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开展市政工作,截至目前,区市政中心未接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市政中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务信息基础管理,认真编制和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制定或者修订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公开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会议信息等相关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工作,扎实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和城区绿化、环卫保洁、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等业务工作内容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到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区市政中心结合理论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等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内容,列入学习清单,通过“周一”例会会前学习、“周二、周四”固定学习日、各类会议会前学法等方式,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深一步、党员干部跟紧一步,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内容与各项工作融合起来,掌握理论内容,促进学习的深化和转化,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截至目前,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3次、党内法规内容21次、法律法规等内容46次,开展以案释法6次。
2.加强普法宣传。为推进“八五”普法宣传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正确引导舆论,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区市政中心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内法规等相关内容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宣传、推广、关注“西宁城中反诈”微信公众号,切实增强中心干部职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信息安全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结合“双进双联四服务”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联点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心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向过往的居民进行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教,营造了良好的宣教氛围;三是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形式,依托辖区人民广场、中心广场、青唐城遗址公园等文化阵地,开展了冬春期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打击养老诈骗、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专项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宪法、民法典、禁毒、安全生产等与市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市民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切实提高大家的法治意识,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权益;四是结合中央1号文件宣讲,中心2名干部深入城中区总寨镇上细沟村、莫家沟村开展中央1号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宣讲,促进村民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五是邀请区交警二大队讲师对中心200余名一线职工进行安全培训讲座。通过多样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了辖区内居民、中心党员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大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截至目前,共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4次,发放相关宣传册1625份、悬挂横幅15条、张贴海报3张,撰写法治宣传教育信息21篇。
二、存在的问题
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区委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虽已进入常态化,但学习成效与各项工作的融合度不够,致使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水平不足;二是宣传教育活动方式方法不够丰富,使得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影响力、覆盖面还不够,未达到宣传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将加大工作力度,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会议精神,立足各项工作实际和职能职责,促进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为市政工作持续向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结合理论学习,通过“周一”例会、“周二、周四”固定学习日、各类会前学法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内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全面掌握其基本内容、基本要求,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丰富宣教方式。结合“主题党日”“双进双联四服务”“立足岗位作贡献”等活动形式,丰富创新宣传形式,以群众听得懂的话,用群众语言来跟群众说话,让群众听得懂、认为对、愿接受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让宣传教育活动更灵活、更有温度,用切身感受及身边事例引导市民群众坚定信念,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辖区市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三是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坚持按法律办事,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前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促进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为市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