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全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七)负责烈士纪念活动,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