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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区:先进典型引领共建文明

2017-11-23 09:06  点击:[] 来源:

在全区启动第六届“凡人善举·感动中区”人物推荐评选活动;

持续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共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全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选树典型、鼓励先进,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

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中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先进典型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持久地运用榜样的力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的热潮,促进公民道德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持续整体提高。

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要求,更加广泛动员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实践,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按照省、市、区文明委工作部署,区文明办3月底在全区启动第六届“凡人善举·感动中区”人物推荐评选活动,下发《关于开展第六届城中区“凡人善举·感动中区” 人物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积极组织、动员全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荐评选工作,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营造良好的氛围,扩大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区委宣传部根据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初步筛选出16名拟推荐的候选人,下发《关于征求对城中区第六届“凡人善举·感动中区”拟推荐候选人意见的函》,征求了卫计、妇联、公安等部门对拟推荐候选人意见,同时,对候选人中的党员和公职人员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经区委常委会通过,最终确定16名道德模范并给予荣誉表彰,下发《关于表彰2017年度城中区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单位和个人的决定》。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利用“道德讲堂”学习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深入持久地运用榜样的力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的热潮,促进公民道德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持续整体提高。

结对共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加强组织动员】近年来,城中区文明委持续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共建共创作为推荐考核文明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区文明委以下发工作通知、召开文明单位工作会议、致文明单位的一封信、定期通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等形式,加强宣传发动,动员各级文明单位开展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中区精神文明建设城乡协调发展。

【文明单位结对农村工作实】通过宣传发动,青海省地质调查院、青海省海西公路工程建设公司、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青海新中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4家文明单位结对红星小学、南川东路小学和阳光小学3所乡村学校少年宫;青海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局八队、仓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中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海省中医院4家文明单位结对新青村、水磨村、陈家窑村、南酉山村4个村,支持共建资金16万元,有力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开展走访慰问及美化家园行动】各级文明单位结合实际开展走访慰问和美化家园行动。饮马街街道办事处走访慰问了南园村党支部3名老党员和辖区党员工作者,为每人送上慰问金500元。金十字社区开展了走访慰问贫困户和失独家庭活动。仓门街办事处在清河村开展卫生死角整治、入户宣传创城知识等活动。

【做好督促检查】区文明办将对结对共建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结对资金使用规范,助力中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选树典型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

为使各级文明单位自觉树立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主人翁。区文明办先后下发了《城中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海省文明办关于印发<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7年版)>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城中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青海省文明办<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2017年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辖区文明单位按照测评体系标准逐项对照,查漏补缺,区文明委安排工作人员实地检查。

为选树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区文明办6月初在全区启动2016—2017年度区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活动,下发《关于申报推荐2016—2017年度区级文明单位的通知》,征求了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拟推荐候选人意见,经区委常委会同意,最终确定46个单位区级文明单位、10个区级文明村镇(社区)、7个单位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7位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并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7年度区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为做好2017年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区文明办先后下发了《关于转发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7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转发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文明村镇测评体系(2017年版)><西宁市文明社区测评体系(2017年版)>的通知 》的通知》。

【高度重视 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切实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创建方案,深化创建活动,激发全员创建热情,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对标对表 逐项查漏补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对照测评体系进行测评,逐项对照检查,逐一查漏补缺,针对差距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改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效果,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严格考核 注重创建实效】对在测评中发现薄弱环节的市级文明单位,要及时整改,力争通过复查保证续任资格。对测评成绩优异的市级文明单位,要认真总结文明创建经验,助推提档升级,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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