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无小事,城建在行动。为切实做好汛期自建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区城乡建设局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在汛期来临前,针对C、D级自建房,向自建房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发放安全预警提醒函,并要求街道办事处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隐患自建房的整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管责任。近期,城中区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14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中发现花园南街16、24号自建房存在警示标语张贴位置不够明显、警戒区域划分不够明确等问题,区城乡建设局协同仓门街街道办事处采取增设警示带、张贴警示标语等方式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通过开展本次排查工作,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衍生,确保辖区汛期无安全隐患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