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城中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紧急部署,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工作强度大的情况下,经过区、镇(办)、社区三级民政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目前该区调整核算发放工作全面结束。
此次调整幅度较大,城镇低保在现行标准上月人均提高50元,由403元/月调整为453元/月。
此次调整惠及全区低保家庭3216户5461人,月增加低保金27.3万元。新标准已从2017年1月开始执行,目前当月低保金155.9万元和补发资金81.6万元已通过银行全部发放,缓解了生活成本增长给困难群众带来的生活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