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在城中区政府、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城中区公安分局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并全面对外开放。此举是在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将法律援助从审判阶段延伸到了公安侦查阶段,进一步完善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在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的同时规范了民警执法、教育感化、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公安队伍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是城中区司法局和公安分局严格落实
《法律援助条例》,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实现了法律援助与嫌疑人、当事人在法律需求上的零距离接触,有效维护和保障嫌疑人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新理念、新措施。
近年来,我局先后在各镇(办)、工青妇、残、城管局、武警黄金部队、法院等单位建立了1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区有法律援助中心,部门镇(办)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有法律援助联络员”的三级网络体系,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至今,为各类社会弱势群体解答法律咨询上万余次、代理法律援助案件近千件,受援人数1000余人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为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中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城中区公安分局律援助工作站的建立,将法律援助工作由过去的“等上门”变为“送上门”服务,既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增加了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也是实现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一站式对接”的崭新工作机制。为配合公安分局的工作特点,法律援助中心与分局各办案单位将实行24小时律师接访制度,及时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开展法治宣传、协助分局开展调解和矛盾化解等工作。同时,工作站将开辟三条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一是“受理绿色”通道。即:在分局受理案件过程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可直接在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二是“衔接绿色”通道。即:对已获准法律援助申请的当事人简化办事程序,不再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可直接受理,实现绿色对接;三是“援调结合绿色”通道,对调解过程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通过援调结合的方式解决。真正把法律援助中心建成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站,反映社情民意的观察站,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站,促进安定团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站。
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将更加方便广大市民申请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是司法局为进一步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又一新的探索,旨在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法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为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做出贡献,将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提高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