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是纪委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区纪委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转变惯性思维,创新思路方法,坚决用好第一种形态,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日常化、常态化和长期化。
警示教育全覆盖。区纪委邀请党校老师对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两学一做”专题讲座,以学促做,学做结合,促使党员干部在工作实践中清廉为官、忠诚履职;组织全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旁听区法院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以发生在身边触碰红线的人和事给党员干部敲响警钟;给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廉政书籍,以书化人,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素养与精神境界;同时,充分发挥“中区清韵”微信平台等宣传媒介,加大廉政宣传力度,确保警示教育全覆盖。
谈话提醒防未然。首先区纪委主要领导对全体区纪委常委进行了集体谈话和一对一谈心,增进了解,严格要求,确保区纪委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同时,区纪委逐步建立以时间节点为重点的谈话提醒机制,在婚丧嫁娶、换届调任、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防患于未然。截至目前,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分管的党员干部及一般干部共开展谈话269人(次)。
约谈批评扶歪树。区纪委着力加强党内监督,从平时做起,从小处抓起,发现“歪树”,及时约谈批评,扶稳扶正。本着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区纪委对犯有小错误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批评,截止目前,区纪委对5名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市纪委明察暗访通报问题的4名相关负责人和当事人进行了约谈批评。
函询诫勉治病树。函询诫勉是从严治党的常态,是治疗“病树”的苦口良药,是整肃党内风气的思想政治工作。区纪委充分利用函询诫勉的方式,针对守纪不严、执行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函询与诫勉谈话,促使其发现问题,说明情况,深刻反省,及时整改。截至目前,城中区纪委共诫勉谈话5人,函询1人,并草拟了《城中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和约谈的实施办法(试行)》,逐步建立函询诫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