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燃气安全监督管理,扎实推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从2016年6月24日开始,先后两次对青海锦尚豪峰餐饮有限公司、西宁马忠饮食商贸有限公司、青海建银宾馆有限公司等14家限额以上餐饮服务企业开展了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在专项治理工作过程中,我局印制并下发了《关于加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通告》,同时制定《城中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自查表》和《城中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表》,让各餐饮企业逐项进行自查,我局工作人员采取“即整即改”的方式进行排查,并对餐饮单位使用燃气应注意的安全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要求。检查情况显示,各餐饮企业燃气安全使用情况较好:一是未发现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现象;二是未发现使用过期、报废、未检验钢瓶等现象;三是未发现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等添加物质现象;四是组织辖区限上餐饮场所全面开展自查摸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基础帐的建立和材料上报工作基本完成。同时,通过两次检查也发现了不少的问题:一是基础台账需进一步规范;二是生物油等新型燃料进入餐饮场所,监管责任不明确;三是餐饮企业从业人员普遍缺乏燃气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限上餐饮企业燃气使用安全检查力度,使检查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切实保障辖区内餐饮场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