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申领创业一次性奖补
2、事项类型:政策性补贴
3、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创业促进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社字发〔2015〕1622号),关于青海省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129号)
4、实施主体: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办理对象: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
业生、退役军人和三江源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6、法定办结时限:以经办机构时间为准
7、承诺办结时限:以经办机构时间为准
8、办理材料:
(1)《创业一次性奖励申领表》(三份);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法人户口本复印件;
(4)企业提供申报前1年的《税收缴款书》(《税收完税证明》)或《核定定额通知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申报前1年的《核定定额通知书》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复印件,显示盈利的流水账复印件;
(5)法人《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6)招用人员《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7)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8)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凭证复印件;
(9)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注:1项申请者、县区人社部门、县区财政部门各留存1份。
9、办理流程:提交申请资料-初审-复审-复核,拨付资金。
(1)创业人员向社区提交申请资料;
(2)社区对申请人资格及资料进行审核报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合格资料说明原因;
(3)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复核,不合格资料说明原因;
(4)由财政部门将奖励资金直接拨付至个人或企业银行账户。
10、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取任何费用
11、办理地点时间: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各社区,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12、咨询电话:0971-6250530
13、投诉电话:0971-6250530
14、常见问题:无
(二)办理结果
以财政部门拨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