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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特困人员供养待遇/审核办理指南

2021-11-22 16:00  点击:[] 来源:

一、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事项类型

社会救助

(3)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4)实施主体

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发科

(5)办理对象

符合特困供养人员

(6)法定办结时限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组织人员对申请人的自身状况和家庭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区级民政部门审批。

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该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7)承诺办结时限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组织人员对申请人的自身状况和家庭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区级民政部门审批。

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该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受理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9)办理材料及表格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情况说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社会救助个人诚信告知书。

(10)办理流程

申请及受理--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上报区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档案管理--监督检查

(11)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取任何费用

(12)办理地点时间

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发科

工作日8:30-18:00

(13)咨询电话

0971-6106809

(14)投诉电话

0971-6117139

(15)常见问题

结合实际,解释宣讲政策

二.办理结果

特困供养人员生活金汇总表及拨款表:公开月度救助人数、救助总金额、监督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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