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青海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
(2)事项类型
社会救助
(3)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9〕92号)
(4)实施主体
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发科
(5)办理对象
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
(6)法定办结时限
当月申请,次月享受
(7)承诺办结时限
当月申请,次月享受
(8)受理条件
1.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刚性支出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要件。持有本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或属于长期支出型贫困家庭,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2.户籍为本省户籍并在城镇长期(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居住的城乡居民,适用于城市低保政策,其他居民适用于农村低保政策。
3.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9)办理材料及表格
申请家庭手写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长期支出证明(如:疾病证明、入学证明等)、住房证明、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社会救助个人诚信告知书。
(10)办理流程
申请及受理--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民主评议--行政复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档案管理--监督检查
(11)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取任何费用
(12)办理地点时间
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发科
工作日8:30-18:00
(13)咨询电话
0971-6106809
(14)投诉电话
0971-6117139
(15)常见问题
结合实际,解释宣讲政策
二、办理结果
低保户名单公示:姓名、地址、认定条件等,对于不符合的申请家庭出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批准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