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09130001 | 发文字号: | 城中政发〔2021〕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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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 公文时效: | 是 |
主题分类: | 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2-11-08 19:09 |
总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残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救助贫困残疾学生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残联会发〔2017〕28号)精神,不断加强贫困残疾学生接受教育工作,进一步促进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以“就高不就低”为原则,充分将高标准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经城中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西宁市城中区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城中政发〔2015〕27号)。 在本通知印发前尚未完成资助的对象,应当继续按照《西宁市城中区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接受资助至学业完成止;在本通知印发后新增的资助对象,应当按照省残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救助贫困残疾学生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残联会发〔2017〕28号)接受资助。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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