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城中区安全监管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在南川东路街道办事处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辖区内安全监管工作。
(二)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监管工作大会,总结部署年度安全监管工作,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
(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安全监管工作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解决安全监管重大问题。
(四)分解下达年度安全监管控制考核指标,制订年度安全监管工作考核细则,做好年度安全监管考核工作,向南川东路街道办事处提出奖惩建议。
(五)协调组织或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完成南川东路街道办事处党委和上级安委办交办的其他安全监管工作。
本制度从2023年1月开始试行,以前相关制度即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