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礼让街街道办事处
二、办理事项:申领创业一次性奖励
三、事项信息:
权利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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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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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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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971-8231105 |
监督电话 |
0971-8238440 |
办理地点 |
礼让街街道办事处(解放路22号)长江路社区、解放路社区(礼让街三号)、七一路西社区(七一路344号26号楼1楼)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四、信息统计: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受理条件 |
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网络商户的城乡劳动者。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记注册),尚未享受创业一次性奖励,本市户籍或外省户籍在本市创业的。 |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创业促进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社字发[2015]1622号),关于青海省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129号)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预约办理 |
否 |
网上支付 |
不可以 |
物流快递 |
不可以 |
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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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需申报材料
1、《创业一次性奖励申领表》(三份)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法人户口本复印件
4、企业提供申报前1年的《税收缴款书》(《税收完税证明》)或《核定定额通知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申报前1年的《核定定额通知书》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复印件,显示盈利的流水账复印件。
5、法人《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6、招用人员《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7、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8、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凭证复印件
9、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注:1项申请者、县区人社部门、县区财政部门各留存1份。
四、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资料-初审-复审—复核,拨付资金。
三、所需申报材料
1、《创业一次性奖励申领表》(三份)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法人户口本复印件
4、企业提供申报前1年的《税收缴款书》(《税收完税证明》)或《核定定额通知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申报前1年的《核定定额通知书》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复印件,显示盈利的流水账复印件。
5、法人《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6、招用人员《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7、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8、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凭证复印件
9、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注:1项申请者、县区人社部门、县区财政部门各留存1份。
四、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资料-初审-复审—复核,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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