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造高原“洁净”城市,努力营造“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城中区委区政府印发《城中区打造高原“洁净”城市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城中办〔2021〕76号)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第十五次党代会要求和区第十七次党代会部署,深刻认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在“幸福西宁·净美中区”环境提升整治行动基础上,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利用三年时间全力完成各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努力打造环境洁净、容貌清爽、生态秀美、功能完善、秩序规范的覆盖城乡、全民共建共享的高原“洁净”城市,为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中央活力区贡献城管力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各部门、各中队工作汇报,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进整治工作。
组长:王东升局长
副组长:刘延萌副局长
王志东副局长
苏承德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员:肖红梅高玉军宋秋燕王珂
林小军刘黎俊王剑李伟智
林成民杨海生龚纪海冯锁胜
于洪广常艳白云飞李洪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苏承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一是持续开展城市空间立面整治行动,清理整治未经审批、阻碍交通、有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清理拆除主城区废弃线缆杆、标志杆、通信杆、信号杆、公交站亭、阅报栏,消除主城区空间“视觉污染”;加强定期清洗、粉饰、修复建(构)筑物外立面。二是开展“门前六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专项执法,清理各类乱张贴、乱涂写,整治店外经营、占道作业、乱倒垃圾、乱倒污水、乱堆杂物、破坏设施等违规行为,落实设施保全、举报投诉、责任连带制度。三是开展“全城清洗”行动,每年3-10月期间开展城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行道、道路护栏、城市雕塑、过街天桥、路灯杆、路名牌、指示牌、宣传栏、配电箱、光纤交结箱、公交站亭、雨污水井盖、阅报栏、玻璃幕墙等“城市家具”清洗行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保洁模式,不断提升城市颜值。四是加强流动摊贩管理,综合施策、疏堵结合、严格执法,确保主次干道、商业密集区、学校、医院、车站、广场周边无占道作业、店外经营和乱摆摊设点等影响市容秩序行为,持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整治主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乱摆摊设点、店外经营和占道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加大对违规渣土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重点管控区附近禁行措施和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清洗、限速等措施。六是梳理城市主城区架空线缆,配合区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有序推进电线电缆“蜘蛛网”的整治工作。七是配合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等相关单位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城乡垃圾分类区级示范小区(单位)建设,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多元化处理模式。八是联合区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开展交通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对村庄较密集的县乡道路和村道,开展环境卫生督查工作,集中清理违规设置的广告标语、违章建筑等,做到沿线两侧无散落垃圾、建筑垃圾、废弃渣土。九是进一步完善公共临时停车场设施,加强停车场保洁工作,改善公共临时停车场环境;清理整治违规设置的停车杆、停车墩、地锁等设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停车服务;对机动车不文明行驶、车窗抛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管重罚,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安全通行效率。
(二)开展重要节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各类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市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各种设施设备完好,规范农贸市场、各类专业市场的管理。二是突出公园游园、景区景点、公共服务机构等重点部位,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美化绿化工作,及时清理乱停车辆、乱扔垃圾、乱堆杂物、乱倒污水。三是开展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对小区环境进行大扫除,全面清理乱涂写、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等;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方案,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及四分类垃圾桶,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暂存点,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2023年底,城市主城区垃圾分类“强制干湿分离”试点小区达到30%。四是开展学校、医院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学校、医院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全面清理校园、医院周边乱涂写、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乱发放、乱摆卖等行为。五是开展企业工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检查督导清理场院内部堆积垃圾及周边乱涂写、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乱排放、乱摆卖等行为。
(三)开展不文明行为综合治理行动
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倡导文明礼仪新风,曝光整治随意破坏公共设施、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餐桌浪费、随地吐痰、损坏花木、派发张贴小广告、车窗抛物、乱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引导文明养犬,减少犬只随处便溺、扰民伤民现象发生。积极开展文明餐桌、网络文明专项行动。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不断创新宣传载体、丰富教育内涵,充分利用公益宣传阵地、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巩固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凸显“幸福西宁·净美中区”环境提升整治行动成效,通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组织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八进”(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商铺、进景区、进工地)活动,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提升公德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全面营造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政“一把手”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安排部署,紧盯目标要求,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工作、业绩在一线体现。
(二)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落实。各部门、各中队要结合城管职责范围,对辖区城乡环境卫生各类问题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坚持“一事一策”的原则,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完成时限和整治标准开展整治工作,要把日常工作与整治行动同安排、同推进、同督查、同落实,围绕工作重点,层层压实整治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实效。各部门、各中队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总结工作亮点,推广先进经验,制定巩固提升具体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不减、投入不减、力度不减,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常态长效。
城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6日